成都警方通报: 共享单车贴印非法小广告 四名男子被抓

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姚媛媛

5月9日,成都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,近期,警方接群众举报及相关部门移送线索,反映成都市部分共享单车上贴印各种非法小广告。对此,警方高度重视,责成相关业务警种牵头,联动属地公安分局深入开展捕捉现行、循线侦查工作,目前已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。现对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:

案例一:犯罪嫌疑人彭某某(男,41岁)在共享单车喷涂淫秽网站广告,通过引流获取网站充值返点的方式牟取利益,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龙泉驿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。

案例二:犯罪嫌疑人杨某某(男,53岁)在共享单车喷涂办证非法小广告,为其伪造、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引流,因涉嫌伪造、买卖国家机关证件、印章罪被天府新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。

案例三:犯罪嫌疑人赵某某(男,24岁)、刘某某(男,23岁)在共享单车上喷涂淫秽网站广告赚取劳务费,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锦江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。

案例四:违法行为人李某某(男,29岁)在共享单车张贴“小黄卡”,因介绍卖淫被锦江区分局依法行政拘留。

目前,相关案件正进一步深挖溯源中。警方将联合城管、交通运输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全力维护城市公共环境和社会治安秩序。